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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强农惠农富农

●云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战略部署,从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四个方面提出了32条改革措施。其中,《决定》首次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并专列一节进行部署,包括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等。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任务。

一、我国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入过渡期后,经过各方面协同发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拓展,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脱贫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2024年以来,脱贫地区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脱贫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947元,实际增长6.8%,比全国农村快0.2个百分点。有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任务的25个省份科学调整监测范围,并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累计已有超过60%的监测对象稳定消除了风险,其余的也都落实了1项至3项帮扶措施。就业帮扶举措持续强化。分省下达2024年度稳岗就业任务,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达3274.1万人,稳住了脱贫人口2/3以上的收入。产业帮扶举措也不断推进。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截至2024年6月底,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945.65亿元,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近3/4的脱贫人口建立利益联结关系。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新时代新征程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是认识层面对有效衔接基本内涵的理解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全面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体制机制和政策衔接有待进一步强化。另外,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虽然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增收致富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二、准确把握《决定》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部署

2024年是5年过渡期的第4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强农惠农富农,《决定》提出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为过渡期后农村人口持续增收致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制度保障。

首先,这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正是有了这样的政策安排,尽管近几年经历了重大疫情等冲击和挑战,脱贫地区始终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但我们也要看到,过渡期之后,一些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的低收入农民家庭甚至局部区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仍然存在。所以,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其次,这是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内生发展动力的必然选择。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形成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坚持精准扶贫方略,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坚持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坚持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美德,营造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坚持求真务实、较真碰硬,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脱真贫。其中,精准帮扶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常态化帮扶低收入人口的有效途径。必须把调动农村低收入人口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内生发展动力作为常态化帮扶的重要取向,根据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具体情况,深入分析返贫风险、低收入原因,区分劳动能力情况,实行分层分类帮扶,精准施策,提升帮扶效能。

最后,这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当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重点和难点仍然是农村低收入人口。目前,许多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发展条件欠缺,一定时期内,仍然需要国家的扶持。这就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强农惠农富农

(一)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总体形势是好的,实践中也构建了有效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但返贫致贫风险始终客观存在,关键要靠有效的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帮扶。要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范围,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主要是区分有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劳动能力的,要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底,兜牢最低生活保障底线,完善社会救助举措,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基本生活无忧。有劳动能力的,要在保障基本生活基础上,实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注重激发自我发展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他们自强自立,通过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组织转移就业等方式,帮助他们增强“造血”能力,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生活。同时,针对欠发达地区发展实际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补上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另外,要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持续发挥作用。通过以上全方位的制度安排,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乡村全面振兴和现代化发展的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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