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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争取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凌汛)资金308万元

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呼和浩特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凌汛)资金308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凌汛期间,灾害应急调查监测、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为全市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抢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配合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筹运用好该项资金,全力应对凌汛灾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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