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9月23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到2024年底,呼和浩特市将建成全区首个甲醇汽车生产制造基地,年生产甲醇汽车1万辆;到2026年,全市及周边范围将累计推广甲醇汽车4000辆,而且以“站随车走”的原则,选择在重点运输干线及周边新建或改造50座以上甲醇加注站。
为实现“以双碳战略引领高质量发展、以节能减排赋能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的新发展理念,加快甲醇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原则,把安全放在全市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首位,加强项目管理和人员培训,有计划、分步骤在全市推广甲醇汽车,先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各类甲醇汽车,形成可复制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运行。坚持政府引导、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管理、协调和引导的作用,在市场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创新机制,积极调动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积极性,稳妥推进甲醇燃料生产、储运、加注配套体系建设和甲醇汽车市场推广工作。全市所用甲醇燃料生产、调配及输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推广应用的甲醇汽车必须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甲醇汽车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汽车产品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