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呼和浩特市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汇聚合力,通过开展摸底排查、隐患整治、设施安装、执法检查、联合惩戒、教育宣传等一系列行动,有力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题会议上,部署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举措,加强组织保障,对照《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的职责划分、保障措施、管理内容、法律责任,确保地区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同时,聚焦充电难、停放难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在技防、物防、措施防上“想办法”,加快推进集中充电设施、电梯AI智能识别阻隔系统和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截至目前,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全市3655个小区中,2467个小区已完成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完成率67%;全市19658部电梯,19351部电梯已完成电梯AI智能识别阻隔系统安装,完成率98%;全市建立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2974个。各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保障、技术防控、消防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针对住宅小区存在的公共区域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联合督导检查。并加强源头治理,对全市37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累计开展检查935家次,发现非法改装、拼装、私自调速等违法违规行为10项,行政立案8起,已结案6起,累计行政处罚3.4505万元,扣押电动自行车5辆,没收电池、充电器等88件,对3起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联合整治成效显著增强。
呼和浩特市还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宣传报道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方宣传资源,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有效提升居民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在全市各旗县区的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张贴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警示标识、宣传海报21624张,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
此外,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安委办组成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抽查各地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电梯AI智能识别阻隔系统安装和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治理情况,督促各地区加快推动,力求见效。同时,市安委办发挥牵头抓总、跟踪督办作用,每月调度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各地区工作完成情况,并向各地区分管安全生产常务副旗(县、区)长发出提醒函,全面推动,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