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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五场主题新闻发布会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五场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部署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打出了一套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组合拳。目前,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已初步建成,各地各部门规范执法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有力度。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依法公开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和有关执法决定等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广应用自治区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等。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厘清部门间行政执法权责边界。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23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执法透明度。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区所有68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要素标准化,目前已发布统一实施规范3595项。

行政执法方式更有温度。全面推广“有温度”执法方式。行政执法部门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动完成全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改,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和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废止、修改7件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更有广度。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目前,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基本形成“1部地方性法规+3部政府规章+若干政策文件”的制度体系,为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强化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和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合对2019年赋予苏木乡镇(街道)的99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评估,并优化调整为56项。组织全区103个旗县(市、区)顺利完成赋权事项承接工作,实现“一个苏木乡镇一张清单”。组织编制56套行政执法示范文本,指导苏木乡镇(街道)规范执法。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强化协同监督,与法治督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群众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机关线索整改;全区选聘10537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建立相关配套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常态化运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目前,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专职机构;1000多个司法所已开展或协助旗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更有厚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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