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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各项权益

本报讯(实习记者 若谷)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系统坚持最有利于儿童原则,不断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完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增加儿童福利供给、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

强化基本生活保障。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渐退期制度,年满18周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父母恢复监护能力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3个月渐退期待遇。截至目前,全区集中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225元,分散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880元,位居全国前列,有效保障了1602名孤儿和536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权益。

强化助医助学保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住院服务范围,今年以来,全区共惠及234名孤弃儿童。持续实施困境儿童“添翼计划”,增加资助项目,优化申请流程。今年新增资助4个病种,筑梦守护儿童健康。项目实施以来,累计救助患病儿童214名。2024年,“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共资助考入大中专和高等院校的孤儿435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联合自治区教育部门将考录到普通高校的36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804名低保家庭子女纳入自治区教育资助体系,每人每学年给予6000元入学资助。

强化部门协同保障。自治区民政厅加强与司法、残联、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累计核查比对数据24万条,将257名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落实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对经评估具备回归社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9名孤儿,给予一次性5万元社会化安置补贴。协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帮助成年孤儿顺利走向社会、融入社会。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系统将锚定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化儿童福利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完善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夯实基层儿童福利工作基础,努力构建具有北疆特色的儿童福利事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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