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提醒: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办理退费事宜

本报讯(记者 苗青)为方便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和浩特考区)考生退费工作,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启动退费流程,符合减免条件的广大考生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到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41号原首府人才市场)办理退费事宜。

退费时间及地点为:11月2日、11月3日14∶30—17∶00,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理。11月4日至12月2日,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办理。

减免对象为: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

审核通过后,所交费用将自动原路返回,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需提交材料为:《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需要提醒考生:一是低保证明在2024年9月20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

二是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三是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相关政策考生可以咨询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471—3389634;0471—3389636。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