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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财政下达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47.50万元

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王秀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近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47.50万元。

2024年,全市增加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一是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二是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原奖励标准不变。三是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原资助面不变。四是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含预科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原资助面不变。

截至目前,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3026.60万元已全部下达完毕。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求各有关高校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工作;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统筹用好国家奖学金原有奖励名额和此次新增奖励名额,统筹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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