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举行委员大会发言和联组讨论发言;
五、选举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十、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