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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绒毛制品消费提示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绒毛制品因具有独特的保暖性、轻便性和舒适度,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绒毛制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使用,警惕消费陷阱。

消费者在选购时一要看标识。查看产品的吊牌、包装、耐久性标签上的标识信息,应至少包含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安全规范及安全类别等信息,坚决不买标识信息不全的产品。二要查标准。绒毛制品目前执行的标准主要有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FZ/73009-2021《山羊绒针织品》等推荐性标准。前者主要规范了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分类等几项安全技术指标,后者主要规定了山羊绒针织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等。以上均为公开信息,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通过手机百度进行查询,经查验后进行针对性选购。三要防侥幸。成分中含绒量达到30%以上的才能称之为羊绒制品,含量低于30%的产品不是羊绒制品,一定要防止被商家“忽悠”。四要留凭证。选择正规商家或平台,留存好购物凭证,如购物发票、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消费纠纷时,要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也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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