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有效防控财政风险,不断强化办好两件大事财政保障能力,为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8亿元、同比增长7.03%。其中,税收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7.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02%;非税收入4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7.9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市经济运行回升向好,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总体趋稳,财税部门挖潜增收成效显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6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52亿元、同比增长37.4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35亿元,同比增长18.09%。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实施隐性债务置换政策红利释放,我市全力打造科技创新、现代消费等“六个区域中心”带动土地资源有效开发利用,“以地化债”联动翘尾作用持续发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59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47万元,统筹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12.76亿元的101.37%。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27亿元的115.9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5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8.45亿元的97.63%(其中市本级收入13.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44亿元的92.5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8.19亿元的101.0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6.85亿元的102.72%。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2.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9.93亿元的102.02%。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7.44亿元的103.6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7.47亿元的100.64%(其中市本级支出13.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4.06亿元的96.5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9.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6.06亿元的107.2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8.95亿元的91.35%。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2.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0.41亿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是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已由自治区统筹。二是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外,我市其余社会保险基金采取全市统筹模式,在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中不再重复报告。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决议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5.23亿元的115.37%,超收收入6.95亿元按规定统筹用于化解政府债务。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4.1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86.1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3.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59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61.11亿元),上年结余82.19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3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2亿元,收入总计624.6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35.72亿元的80.0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9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92.78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60.7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41亿元,支出总计557.63亿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7.02亿元。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于年底下达,年度内无法全部执行;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延续性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资金。
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3亿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费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引进人才、维护青少年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城市文明形象宣传等。
——国防支出0.52亿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
——公共安全支出11.55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普法宣传、装备购置、案件办理等。
——教育支出19.16亿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两免”“助学金”配套经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配套经费、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开展课后服务、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教师进修培训、职教园区建设、儿童探索馆运营等。
——科学技术支出4.35亿元。主要用于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公立医院改革与医疗能力提升、重大科技专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4亿元。主要用于第十届“博博会”、旅游发展大会、创建老牛湾黄河大峡谷5A级旅游区、惠民演出、文博场馆、文化客厅、大黑河军事公园花海、天骄体育公园、开展冰雪运动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39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计划人员补助、全市原国有集体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救助、困难群众救助及民政福利事业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21.97亿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保障、医院迁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等。
——节能环保支出8.19亿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及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湿地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农村环境整治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0.64亿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内涝积水点改造、雨水泵站提标改造、污水管线改造、重点道路建设、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市街景风貌和节点美化提升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15.99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牧业产业发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耕地建设与利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河道管护、水网建设、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打造生态绿带、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与管理等。
——交通运输支出30.28亿元。主要用于地铁运营、国家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省道311、G5901伊利健康谷互通工程、农村客运补贴、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6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业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等。
——金融、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47亿元。主要用于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以旧换新补贴、促消费活动、青城惠民菜店建设补助、中欧班列补贴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92亿元。主要用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洪自动气象站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等。
——住房保障支出5.27亿元。主要用于老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维护、住房公积金发放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6亿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亿元。主要用于灾害风险防治、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地震台网运行等。
——债务付息、债务发行费用及其他支出20.25亿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务偿还。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0.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97亿元的93.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6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1.49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65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09.84亿元),上年结余10.79亿元,收入总计251.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6.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97亿元的98.9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7.6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8.5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4.39亿元,调出2.41亿元,支出总计238.94亿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2.36亿元。主要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延续性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资金;专项债券结转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6.03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债务偿还和城市建设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75亿元。主要用于供热能力改造优化、老城区城建提升、园林绿化维护等。
——彩票业务及彩票公益金支出1.4亿元。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1.83亿元。主要用于打造智慧城市、国土绿化、蔬菜补贴、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草业技术中心建设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558万元的74%,收入完成比例较低的原因是部分国有企业依法优先使用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加上上级补助705万元,上年结转216万元,收入合计5034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161万元的16.7%,支出完成比例较低的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按照合同约定按比例支付资金。加上补助下级563万元,调出3147万元,支出合计4238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96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15.18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2.5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1.65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70.9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温暖工程、医院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机场、重点道路、市政设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85个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以及棚户区改造、长输供热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等6个项目;自治区转贷我市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103.87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024年,按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要求,全市足额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金7.73亿元,支付利息45.57亿元,共计53.3亿元。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82.4亿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务911.95亿元,专项债务670.45亿元;按级次划分,市本级1212.1亿元、占76.6%,旗县区370.3亿元、占23.4%。
(四)2024年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共进行了两次预算调整,涉及两个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是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2.59亿元(其中转贷旗县区10.87亿元)和结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4.91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二是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弥补支出缺口。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258.54亿元增加到278.6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是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1.65亿元(其中转贷旗县区1.47亿元)、结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5.97亿元和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60.94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调减因土地出让收入短收相应安排的支出20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126.54亿元增加到193.63亿元。
(五)2024年落实主要财税政策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开源节流做大收入,持续增强财政保障实力。一是培植壮大财源。全面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我市培育“六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工业园区,助力提升首府经济实力,带动税收收入稳定增长。2024年全市税收收入实现209亿元、同比增长7.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02%,财政收入质量较高。“六大产业集群”税收增长有力,实现收入37.6亿元,拉动全市税收增长19.3个百分点。工业园区对属地财政收入贡献更加凸显,实现税收收入31.89亿元,同比增长4.17%。二是加大资产资源处置力度。与化债统筹谋划,清理盘活闲置、账外、涉案资产,推动股权转让收入和矿产、林场、湿地等国有资源使用费及时入库,全市增加收入7.49亿元。三是全力向上争取支持。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遇,用足用好自治区“强首府”政策支持,积极对接协调争取资金增量。2024年上级累计下达我市各类资金328.4亿元,增长8.6%,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四是紧盯总部税收。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对接,落实“强首府”政策,推动铁总、管网集团等总部经济企业税收9.05亿元及时划转我市。五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市本级压减非急需、非重点支出10.4亿元,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政策资金综合发力,为高质量发展增蓄动能。统筹财政贴息、融资担保、财政补助、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与产业、科技、社会政策形成合力,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整合用好各类财政资金,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资金25.3亿元向我市培育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装备制造“六大产业集群”聚焦聚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企业提质增效。二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统筹财政资金10.18亿元、同比增长23.88%,支持我市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新质生产力。投入人才引进、培养相关资金1.59亿元,用于举办呼包协同发展人才科创大会、职业技能大赛,与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共建,保障我市引人留人相关政策落实,支持人才创新高地建设。三是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积极争取利用中央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18.1亿元、自治区下达新增债券资金44.24亿元,支持水利、长输供热管网、棚户区改造等百余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统筹用好自治区“强首府”财力性补助等各级各类财政资金93.97亿元支持海绵城市、温暖工程、道路桥梁、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拥堵点改善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为扩大有效投资、完善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提供有力资金支撑。四是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发放惠民补贴资金0.75亿元、同比增长136.6%,支持开展餐饮、百货、汽车等领域促消费系列活动;及时拨付举办线上房展会补贴,拉动全市消费增长。统筹用好文化旅游传媒资金18.04亿元、同比增长51.89%,支持创建“北疆文化”品牌,推进我市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一廊两轴五带”文旅发展格局,推动消费升级、拓展消费空间,为首府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五是支持稳住外贸外资。投入52.61亿元支持新机场、中欧班列、重点公路、快递进村等,为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水平。统筹1亿元支持招商引资、综保区做优做强、兑现企业出口奖励政策,推动更多大企业、大项目落地我市。加强我市与国际友城友好交往资金支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服务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争取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66亿元,统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科技政策兑现等2.43亿元,支持开展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我市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有效发挥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农业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杠杆作用,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3.统筹兼顾优化结构,保障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持续加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债券资金统筹力度,根据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腾出更多资金保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一是聚焦落实“五大任务”,全市投入资金190.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2.58%。其中,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支出26.81亿元、占14.08%,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支出28.58亿元、占15.01%,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支出85.33亿元、占44.8%,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支出44.06亿元、占23.13%,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支出5.68亿元、占2.98%。二是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资金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25.18亿元,重点用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支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11.79亿元,重点用于中央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国土园林绿化、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街景风貌、节点美化提升等方面,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三是大力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强化涉农资金投入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57.93亿元、同比增长10.95%。下达资金4.22亿元,支持种业振兴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装备购置等,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下达水利资金5.25亿元,粮油、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5.14亿元,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68亿元,保障水安全和粮食安全。投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4.3亿元,集中力量推进蔬菜产业、奶业、草业发展。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用好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7.85亿元,重点支持马奶、生猪、藜麦、马铃薯等农畜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运用,持续做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将制作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张明白卡”作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力抓手,宣传好财政补贴相关政策。2024年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23.75亿元。
4.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市民生支出459.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58%,其中社保就业、文体旅、农林水等支出增幅均在两位数以上。一是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下达就业补助资金4亿元,兑现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求职创业、一次性吸纳就业等就业创业扶持补贴政策,推进实施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综合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促进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所需资金足额保障。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打造区域教育中心,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全市教育支出64.41亿元,支持新建续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加快实施中职园区、实训中心等,完善一中、二中、回中等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开展儿童探索教育活动等。“两免”资金、义教补助、生均经费等足额保障,师资配备、校舍消防、创新实验室建设等资金有效落实。三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投入卫生健康资金39.79亿元,支持实施国家确定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蒙医院医养中心等资金需求,推进妇幼卫生、医养结合、老年人健康服务改善,引进北京等地专家团队帮扶合作,提高我市医疗队伍技术水平,不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统筹资金1亿元,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第四届冰雪运动季系列活动、体育馆免费开放等。四是扎实做好社会兜底保障。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09亿元,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等群众基本生活。下达财政补助资金15.84亿元,落实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制。统筹彩票公益金2.19亿元,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福利院老年公寓服务中心和精神康复医院护理中心等。全市投入公共安全资金22.37亿元,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平安首府,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5.坚持统筹发展安全,扎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按照旗县为主、市级帮扶(兜底)原则,坚持“三保”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两个优先级。严格“三保”专账、工资专户管理,强化“三保”支出日常监测,优化资金调度管理,每日监测旗县区库款保障水平,每周监测“三保”支出进度,动态监测财力保障水平、暂付款项、调入资金等情况,对存在风险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二是完善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开好依法适度举债“前门”,组织常态化申报,实施规范化审核,建立“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优化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压实化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督促旗县区统筹自身财力,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三是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推动法定债务与隐性债务合并监管,全面分析我市隐性债务结构特点,制定“资产+资金”配比、清缴欠税费与化解债务联动等一揽子化债措施,积极探索市场化化债路径,盘活优质项目和资产,有力有序推进政府债务化解。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争取降低贷款利率,对暂时无法支付的项目协商延期展期,最大限度减轻债务负担,降低金融债务风险。用好国家置换隐性债务政策,合理安排置换次序降低债务利息负担,年末全市存量隐性债务余额和综合债务率显著下降,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缓释。四是持续强化暂付款管理。积极消化存量,夯实数据基础,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等方式分类别、分阶段清理消化。坚决遏制增量,对旗县区新增暂付款实行提级管理,市本级全年无新增财政暂付款项。五是加强库款监测调度。市级财政根据轻重缓急情况,分批分次向旗县区安排库款调度,帮助旗县区逐步消化超调资金,促进库款良性流动。六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将我市财会监督工作分解为18个重点事项、细化为43条主要任务,建立政府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金融风险规范等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6.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管财理财效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印发《关于加强呼和浩特市财政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政发〔2024〕14号),明确统筹用活财政资金、筑牢兜实“三保”底线、从严加强暂付款管理等9方面23项48条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取消支出基数,重新评估论证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和规模的合理性,完善支出排序机制,重塑财政支出结构。抓好财政资金政策整合,归纳科技、产业、人才等领域跨部门支出政策,统筹用好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本级预算、结转资金、单位资金,科学编制市级3类146项60亿元政府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与零基预算改革深度融合,坚持先谋事再排钱,事前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2024年事中重点项目绩效监控,涉及项目30个、资金26亿元,对低效无效资金全部收回。对2023年重点项目实施事后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3个、资金397亿元,对发现的186项问题,提出193条建议。四是着手摸清资产底数。组织市本级各部门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开展资产摸底,为资产精细化管理和盘活处置利用夯实基础。加快涉案资产、罚没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变现,全市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4亿元。五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前置调解服务、在全区首创政采投诉举报“调解+裁决”模式,畅通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线上办理渠道,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数量、开具电子履约保函笔数及替代保证金数额均居全区第一。市财政局被政府采购信息报评选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六是积极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紧跟中央、自治区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数据、分析测算,初步提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市与旗县区收入划分、优化转移支付三方面改革思路。紧跟自治区要求,修订完善卫生、科技、教育3个领域市本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划分财权事权,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财政体制,促进开发区间融合发展,科学确定利益分享机制,更好调动发展积极主动性。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为预计执行数,正式预算执行数据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部分变化。待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将依照相关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作具体报告。
总体上看,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但财政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持续攀升,财政收入缺乏新的增长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较大。二是财政管理水平精细化不够,资金统筹整合能力不够强,国有资产底数还不实,个别地区和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不高,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不健全,部分领域支出固化,资金使用效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财政体制不顺,市与旗县区收入分配方式不规范,部分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清晰,财政体制改革进度不够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1.从有利机遇看。一是国家政策红利释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国家加力扩围“两新”政策,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加大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转型等领域投资,将带动我市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税种增收。国家加快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危旧房改造,加之房贷政策调整、销售价格松绑、2024年摘地项目开工,预计2025年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将明显增收。随着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降准等金融利好政策,金融业税收有望继续稳中有升。二是经济运行总体向好。2024年我市充分发挥首府独有区位优势,积极培育经济发展增长点,主要经济指标整体运行趋势向好,为做大经济体量、做优经济质量提供了可能、奠定了基础。2025年根据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安排情况,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势较好,都将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财政收入提质增量奠定坚实基础。三是产业发展将带动财政增收。近年来,我市大抓工业经济、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积极培育“六大产业集群”,扶持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文旅深度融合发展,逐步构建起体现首府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将带动财政税收收入稳定增长。2025年,随着我市新入规的企业项目稳步经营发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绿色算力等新兴业态产业项目逐步投产达效,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文旅产业迅速发展,财政收入有望持续增收。
2.从面临挑战看。一是短期增收压力较大。当前房地产市场预期尚未稳定,消费增长受到制约,将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产生影响。我市新兴产业正在加快培育,对财政增收贡献还比较有限。一些重点税源企业所在市场竞争激烈,对在产业发展中增加财政税收收入有一定影响。2024年清欠税费、处置资产、联动化债等形成的部分一次性收入,将拉高2025年收入基数。二是多项增支因素叠加。为全面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2025年各方面对财政支出需求持续增加,教育发展、乡村振兴、科技突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硬性增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补齐就业、养老、医疗等基本民生短板,财政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支持产业升级、扩大有效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保持适当财政支出强度。三是偿债任务仍然艰巨。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化债支持政策,可极大缓解我市短期偿债压力、减轻隐性债务化解负担,但从长期来看,隐性债务置换债券形成的巨大还本付息需求将给财政支出带来新的压力。
(二)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习惯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国家、自治区和我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稳妥有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首府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持。
2.编制原则。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按照中央、自治区零基预算改革部署要求,作为全区首批试点地区,2025年预算编制以“取消基数重新核定、突出重点科学排序、讲求绩效先事后钱”为编制原则,强化资金统筹,优化预算安排,提高支出效益。
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支出预算编制重点把握以下三方面:一是集中财力服务发展。把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整合用好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本级预算、结转资金、单位资金,全力以赴保障我市办好两件大事、培育“六大产业集群”、提升“城市五大能级”等中心工作,服务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重塑结构精准支出。坚持以零为基点,因事设钱,清理到期政策,重新评估论证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和规模的合理性,科学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完善支出排序机制,依次按照“三保”、债券还本付息、清单项目、部门必须开展的事业发展和其他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更加精准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支出。三是坚守底线防范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确保足额安排、不留硬缺口。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足额安排偿债资金,逐步消化财政暂付款,有效应对缓释运行风险,确保财政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环境、财政收支形势和政策导向,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5%左右。综合考虑上级转移支付和新增一般债券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增长3%左右。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1.6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4.0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44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3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0.5亿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36亿元,其他收入0.29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0.2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4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143.3亿元。
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预算管理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3.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478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80万元,旗县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86万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47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19.8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91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5.0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0.7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02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7.7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3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6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4.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0.7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支结余2.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2.5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由自治区统一编制;二是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外,其余社会保险基金采取全市统编模式,不单独编制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
(四)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我市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和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市的转移支付,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6.55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117.8亿元,市四区及开发区财力上解91.01亿元,调入资金3.15亿元,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58.5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58.51亿元,其中,安排上解自治区支出16.12亿元,按政策和体制规定返还和补助旗县区108.2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15亿元(含自治区预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市本级支出0.27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安排133.8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45.74亿元,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88.14亿元,本级支出主要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8亿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人才引进、招商引资、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储备粮油差价补贴、应急救灾物资购置等。
——国防支出0.27亿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民兵训练等。
——公共安全支出11.48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的机构运转、装备购置、案件办理、建设智能安防等。
——教育支出14.33亿元。主要用于落实“教育十条”、引进优质资源合作办学、建设中职园区、伊利健康谷学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两免”和助学金配套经费、乡村教师补贴、支持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
——科技支出2.78亿元。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政策兑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首府“一廊两轴五带”文旅发展格局,支持举办冬季冰雪旅游季等特色活动、打响“歌游内蒙古”文化旅游品牌、开展全国博物馆文创交流展示活动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2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市三年十五万青年留呼行动、创业就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困难群众救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民政福利事业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8.38亿元。主要用于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引进北京等地专家团队帮扶合作、人口能级提升、普惠托育服务补贴、医疗预防融合、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等。
——节能环保支出1.33亿元。主要用于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标监测、国土绿化、生物多样性和林草湿地保护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55亿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冬季清洁取暖、泵站及管网养护、城市更新与基础设施改造、园林绿化维护、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线上房展会购房补贴、引人留人首次首套购房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2.46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蔬菜燕麦草种植补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推广、河道管护等。
——交通运输支出1.36亿元。主要用于国省干线养护、农村公路养护、新能源汽车推广、公交地铁运营补贴、呼包四改八高速电力迁改工程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0.3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政务信息系统服务费等。
——金融、商业服务业支出1.04亿元。主要用于外经贸发展、自贸试验区创建、惠民消费券发放、促消费活动补助、中欧班列补贴、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1亿元。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
——住房保障支出4.56亿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老职工住房补贴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2亿元。主要用于肉类储备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4亿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消防抗旱、安全生产监管等。
——预备费安排3亿元。
——其他支出34.23亿元。主要包括预留增人增资、偿还政府债务、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4.99亿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8.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亿元,车辆通行费0.5亿元,其他收入0.29亿元。
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的预算管理原则,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4.99亿元。主要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101.62亿元。其中,土地成本及收益25亿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0.62亿元,重点用于清洁取暖、海绵城市、国土绿化、人防工程、蔬菜补贴、农业保险保费、工业奶业高质量发展、国家乳业和草业技术创新中心、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亿元,重点用于城市维护、泵站及管网养护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1亿元。
——调出资金2.58亿元。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S29公路运营支出。
——其他支出0.29亿元,主要用于彩票发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6780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6780万元,主要是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按净利润的30%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599万元,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等2户企业上缴股利股息收入4181万元。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78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2万元,调出资金5688万元。
三、2025年重点工作
(一)稳步壮大财政实力。锚定市委确定的全年收入指标增速,全力克服2024年一次性收入垫高基数影响,压实旗县区主体责任,深入分析经济财政形势,主动谋划组织调度收入,力争实现“开门稳”“开门红”。一是充分挖掘现有财源潜力。紧盯主体税种、重点税源,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定期梳理政府投资项目税费缴纳情况,确保应收尽收。抓住企业开工建设黄金时期,联动化解“三角债”推进土地出让,带动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紧盯总部税收划转入库,并争取扩大汇缴范围。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在有效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为化债提供更多资源、资金支撑。二是下大力气培植新增财源。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六大产业集群”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倾斜,用好各类支持产业发展的预算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稳固财源体系。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及时兑付扶持引导等方面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为财政增收夯实基础。
(二)聚焦发展强化保障。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三张清单”事项。一是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围绕培育“六大产业集群”,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安排资金9.6亿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体现首府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快速推进,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政策保障,着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支持内外贸发展。二是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安排资金44.6亿元,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落实激励生育政策,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做好青年留呼、脱贫群众、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工作,足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养老补贴等资金。强化线上房展会购房补贴、引人留人购房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应急消防救灾、粮食储备、燃气安全资金投入。推动我市构建“一廊两轴五带”文旅产业发展格局,开展惠民文化活动。三是强化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落实。安排资金5.5亿元,支持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着力保障国省干线和公路养护、加强路政管理和S29、S311、S43收费站运营资金需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三北”生态工程、国土绿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大青山红色文化公园北坡绿化提升改造。支持海绵城市、城市会客厅和人防工程等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做优城区基础设施,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
(三)防范化解运行风险。一是落实“三保”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预算,不留硬缺口。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向旗县区调度资金。动态掌握全市“三保”支出执行进度,实时监测旗县区财力保障水平、暂付款项等情况,强化预警措施,出现风险启动限制支付、监督检查,确保全市“三保”支出保障平稳有序。二是缓释债务风险。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探索更多市场化化债路径,最大程度挖掘国有资产价值,指导旗县区有效处置经营性优质项目,为化债提供更多资源、资金支撑,尽最大能力加快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用好国家置换隐性债务政策,合理安排置换次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利息负担。严防新增隐性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夯实债务底数,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体系,实现全市债务数据可追溯、可分析。健全预防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制度机制,优化投诉管理运行机制,全方位闭环管理清欠账款。稳步建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在发展中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构建稳固财源增长体系、稳妥有序化解政府债务,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低风险环境。三是从严加强暂付款管理。锁定财政暂付款总额,严把支出关口,坚决遏制新增暂付款规模。深入分析已经形成的暂付款结构,分类制定清理消化方案,通过统筹盘活自有资金、积极组织收入增加财力等措施,加快降低暂付款余额占比,降低预算执行风险。
(四)规范精细加强管理。一是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通用标准、专用标准和部门内部标准全方位建设,逐步建立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制定环卫保洁、园林养护、市政维护等城市运营领域支出标准,调整完善现有政策适用条件、实施期限和支持上限等内容。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聚焦办好两件大事等上级决策部署和我市中心工作,提前谋划项目资金来源,整合用好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债券资金、结转资金,优先使用上级资金中与本级预算安排的支出方向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协同提高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执行进度,更加精准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三是深化预算制度管理。用更大力度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坚决过紧日子,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腾出的财力全部用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四是全方位做实绩效评价。结合零基预算改革,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预算安排必备要件;严格事中绩效评价,对无法实现绩效目标项目一律削减、对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强化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类分档确定支持额度或相应核减预算。五是摸清盘活国有资产。全面摸清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及闲置、账外资产底数,重点夯实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情况。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健全资产盘活处置机制,有效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最大程度激活现有资产潜能。六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从严加强采购监督管理,全面推进远程异地评审。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工具箱”,向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引导,有效落实绿色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创新采购等利好政策措施。
(五)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有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分税制改革要求,以“纳税属地管理、既得利益不变、增量分成”为原则,统筹考虑我市各地区税源结构、人口增加、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因素,优化市与旗县区收入划分机制。系统测算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后对我市税收的影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合理划分市与旗县区财权事权,重点对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民生、公共安全等领域中尚未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领域,分类分档确定两级支出责任。规范转移支付分配和监管,逐步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合理控制专项转移支付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足额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落实各级支出责任。持续关注体制调整对旗县区财政运行的影响,不断完善市对旗县区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基层财力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市财政体制改革平稳过渡、顺利运行。二是巩固拓展零基预算改革成果。全面总结市本级与和林县编制2025年零基预算工作经验,在2026年预算编制中进一步优化改革举措,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将重点任务实施清单制管理,不断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指导其他地区参照试点地区做法提前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工作,确保2027年在各旗县区全面实施。
各位代表,2025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主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更加有力有效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