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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节水“加减法” 保障首府水安全

——访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廷东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围绕节水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节水工作开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基础,截至2024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主要用水效率指标全面优于内蒙古自治区平均水平。2025年,自治区把节水作为一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在了治水管水空前重要的位置,市水务局将紧紧围绕‘六个行动’要求,大力落实节水行动,重点采取‘一控、四减、两增’7个方面措施做好节水‘加减法’,保障首府水安全。”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廷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一控”是通过建立节水管控指标体系,出台《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制定完善5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监测计量体系,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来控制用水总量。

“四减”是压减农业、工业、城乡、生态用水。农业方面要工程节水和制度节水两手抓;工业方面要大力推进再生水置换,开展工业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型园区和企业;城乡方面要有效控制管网漏损,推进农村供水计量设施安装,落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生态方面要持续落实以水定绿,科学开展节水绿化,充分利用天然降水和再生水。

“两增”,一方面,通过打造“H+回”型再生水管网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再生水利用3个试点,完成国家海绵示范城市建设来增加非常规水;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水权交易,加快推进引黄三期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水指标来增加黄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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