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沙沙)出借电话卡账户,躺着就能赚大钱?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银行卡、电话卡等消费者天天都用得到的东西却被诈骗分子盯上,成为网络犯罪的重要工具。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锡林郭勒北路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出租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行政处罚一名涉“两卡”违法行为人。
日前,锡林郭勒北路派出所接到线索,称辖区内居民王某名下的一张电话卡存在异常通话记录,疑似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接到线索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调查,王某承认其于2024年通过某网络平台结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对方以每日50元的价格租用其实名注册的电话卡。王某在明知对方可能将电话卡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仍将电话卡出租给对方,并从中获利。王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王某的通话记录、转账记录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固定了其非法出租电话卡的证据链条。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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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两卡”违法犯罪?
“两卡”违法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二)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三)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如何防范“两卡”违法犯罪?
1.保护个人隐私
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2.不贪图小便宜
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3.提高防范意识
朋友、陌生人、网友要求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或支付账号供其使用,并声称给予报酬的,切勿提供,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4.关注身边人
警惕朋友、亲人被不明人员诱导,利用两卡从事可疑活动。
5.及时报警
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