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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出12条政策措施 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 吴雨、任军)记者1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近日推出12条政策措施,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

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这些措施着眼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对持续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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