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1版:头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公开征集抗日战争相关档案资料

本报讯(记者 苗欣)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于日前发布公告,即日起至12月31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以发生在呼和浩特市域范围内抗日战争历史事件为重点的抗日战争相关档案资料。

此次征集范围广泛,涵盖多方面重要历史内容,包括反映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团结和带领全民族抗日武装力量开展抗日斗争的档案资料;反映抗战时期政治、经济、科技、军工、教育、文化、交通、卫生等方面的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载体形式多样,既包括文件、电报、信函、传单等文字资料,也涵盖地图、作战图、证件等实物档案;还包括反映重要事件、战斗场景、抗战将士等方面的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呼和浩特籍抗战亲历者、见证者及其后代口述回忆记录整理的资料,抗战研究专家、学者的访谈资料中涉及呼和浩特地区抗战相关内容的资料。此外,地方史志、报刊、书籍等文献资料中有关呼和浩特地区抗战的内容和反映呼和浩特地区抗战时期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也在征集之列。

征集以捐赠为主要方式,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可采取寄存方式。捐赠后的档案资料将成为国有档案,馆方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需注意的是:捐赠的档案资料应为原件(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可接受复制件),来源合法、真实可靠,知识产权无争议;照片应为未经修改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实物应附简要文字介绍,内容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信息。

有意捐赠者可联系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收集整理科)。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