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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法院:

助农解“薪”愁 12户村民领回拖欠土地租金

本报讯(实习记者 于梦圆)近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通过高效调解,化解了12起涉农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韭菜庄乡大桦树沟村的夏某、李某等12户村民追回了被拖欠两年之久的土地租赁费共计1.6万余元,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2019年,夏某等12户村民与被告任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以每亩20元的价格出租土地。后双方解除合同,但任某仍拖欠两年租赁费未支付。任某认为土地已转由唐某实际租用,费用应由唐某承担;而村民们则坚持“合同是和任某签的,应当由任某支付”,且唐某并不同意支付此笔费用。村民户们一度陷入“租金收不着、责任理不清”的维权困境。

受理案件后,清水河县人民法院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涉案金额不大但关乎村民切身利益,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耐心梳理法律关系,向任某明晰其作为合同签订方应承担的首要付款责任,同时积极开展协调工作。最终,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疏导,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任某同意支付全部拖欠费用,这起困扰村民多时的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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