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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000元!我市“春季暖购”新车购置补贴明日开始发放

本报讯(记者 杨彩霞)为进一步丰富消费供给,激发市场活力,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消费者,呼和浩特市将于3月21日正式启动2026年“春季暖购”新车购置补贴发放活动。本次活动补贴总额有限,按申领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本次补贴面向个人消费者,凡在呼和浩特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汽车新车(非营运),均可按要求申领。购车时间需在202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之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按购车发票金额(含税)设置四个档次,新能源乘用车在各档位补贴力度均高于燃油车,最高可享6000元补贴。具体标准为: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2000元、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3000元;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4000元;20万元(不含)至30万元(含)的,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4000元、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5000元;30万元(不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6000元。

需要特别提醒消费者的是,本次新车购置补贴活动不能与国家、自治区的汽车报废补贴、置换补贴叠加享受。每位消费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本次补贴采取“先购后补、审核拨付”的模式。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购车并取得相关凭证后,须于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通过“青橙融媒”App进入活动专区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申请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号(须为62开头银行卡)以及所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购车人本人填写的银行卡账户中。活动方提醒,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清晰度负责,且申请不接受任何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汽车经销企业也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政策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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