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干旱与半干旱区荒漠化防治生态成效评估技术指南》《沙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退化草原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和《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四项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荒漠化防治成效评估标准体系,填补了区域治沙成效量化评估的技术空白,为科学治沙、精准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四项标准亮点鲜明、针对性极强,切实为荒漠化治理提供科学指引:一是评估分级清晰明确,将治理成效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便于相关部门直观定位治理薄弱环节,精准优化治理策略,有效杜绝低效投入和重复治理;二是坚持科学治理导向,规范了原生生态参照系制定原则,引导修复工作贴合当地气候等自然环境禀赋,实现因地制宜,科学修复;三是赋能精准决策管理,为生态保护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后续治理规划制定提供权威、精准的数据支撑,真正实现重大生态工程成效可度量、可监督、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