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于梦圆)4月27日至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呼和浩特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