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y01版:头版 下一版  
下一篇

新修订的畜牧法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畜牧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共10章94条,旨在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修订的畜牧法还有哪些亮点?一起来了解。

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

国家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保证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或者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对在畜牧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在畜牧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明确可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基本条件

经过驯化和选育而成,遗传性状稳定,有成熟的品种和一定的种群规模,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的驯养动物,可以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列入预算。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多元参与,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实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全国统一管理

国家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办理。禁止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雏禽。

鼓励和支持畜禽种业自主创新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种业自主创新,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销售、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告。

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

国家支持牧区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强草原水利、草原围栏、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备、牲畜圈舍、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鼓励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季节性放牧、划区轮牧等饲养方式,合理配置畜群,保持草畜平衡。

加强养殖户权益保护

国家引导畜禽养殖户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有序发展,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指导帮扶,保护其合法权益。鼓励涉农企业带动畜禽养殖户融入现代畜牧业产业链,加强面向畜禽养殖户的社会化服务。

建立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制度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便捷的畜禽交易市场体系。并建立统一的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制度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