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y07版:奶牛管理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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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兽药经营与使用环节规范化问题剖析

2023年底,甘肃省定西市牛、羊、猪、鸡饲养量分别达到122.6万头、637.7万只、247.8万头、1583.8万只,出栏量达到35万头、312.2万只、141.2万头、788.2万只,肉蛋奶总产量36.94万吨,种植优质饲草12.57万公顷,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0%。随着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兽药经营使用也趋于规范化,目前,定西市备案的执业兽医35名,乡村兽医270名,兽药经营店63家,销售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店4家,全市每年销售各类兽药约3万件。随着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兽药经营使用也趋于规范化,但在兽药经营及使用环节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监管力量薄弱、经营秩序混乱等,为此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旨在推动定西市基层兽药经营及使用工作更加规范和合理。

□姚菊霞 张吉成

存在问题

经营户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难到位

当前,兽药经营者越来越多,乡村兽医的主渠道优势已减弱。网络平台销售、“车兽医(一辆车拉各类兽药行医)”等逃避监管、无证经营兽药的行为依然存在,为一些不法商贩把过期、假劣等兽药转向散、小养殖场户销售提供了便利。销售渠道多,监管难度较大,导致过期、违禁、假劣兽药流入市场,兽药商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相关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畜牧兽医部门采用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对《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培训和宣传,但仍有部分经营者和使用者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游走于监管之外,导致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如部分兽药经营单位盲目追求暴利,销售一些来路不明的兽药,或销售一些劣质兽药,甚至是违禁兽药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动物诊疗机构为追求利益,不惜非法使用兽药及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宠物医院中,由于兽药品种限制或为满足难以实现的治疗需求,经常会出现采用人用药代替的现象。此外,有些养殖户也会非法使用兽药或使用不可食用药的情况。有些养殖户为追求养殖投入回报,甚至会非法使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的兽药,还有些养殖户为避免牲畜生病在饲料中随意添加化学药剂。

兽药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

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一种特殊商品,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经营活动中才能够对养殖户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兽药经营相关人员文化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兽药管理追溯系统使用上传不及时、不完全的情形。取得执业兽医及助理执业兽医资质并备案的,具备开具兽用处方药的高素质人员严重缺乏,难以满足当前养殖需求,导致诊疗后兽药使用环节存在一定的用药安全风险。有的从业人员仅仅是把兽药当作普通商品销售,很难保证兽药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行。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不匹配

目前,全市取得生物制品资质销售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不多,导致养殖场户所需动物免疫的生物制品只得从厂家或其他地区购入使用,不能满足广大养殖场户及时需要。目前兽药经营的方式比较多样,除了通过线下门店购买外,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区域购买,这就使得兽药的经营使用信息难以被精准定位、整理,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难以追溯,从而影响生物制品的使用安全性。同时对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执行带来不利影响。

兽药质量管理体系和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未得到有效落实

有些兽药经营企业没有对兽药购销、兽药出入库等填写详细信息记录,只是作了简单的流水账目,难以保证兽药产品的可追溯性。兽药经营企业对供应商的审查要求不严格,填写、录入兽药质量信息不齐全,虚假滞后填写、录入兽药质量信息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仅无法保证兽药产品质量,更是无法保证其所销售的兽药产品的可追溯性。养殖场户用药记录不完善,绝大部分养殖场少记、漏记,对近年开展的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效果评价产生严重影响,有的甚至影响到畜产品质量安全。

对策和建议

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兽药监管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应履行的公共管理职责,政府应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好兽药监管职责。畜牧兽药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兽药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监管投入力度,加大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并配备足够的兽药检测设备,为监管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证监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兽药监管部门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专业知识讲座、业务比赛等方式提高兽药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让兽药监管执行人员意识到自身的责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兽药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较弱是当前多数兽药经营企业的现状,这就要求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兽药从业人员对《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对经营户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培训学习并实行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监管部门与兽药经营者和兽药使用者签订规范经营及使用兽药承诺书,提高兽药经营者和兽药使用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在兽药经营及使用主体大力推行使用“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提高经营者及使用者对真假兽药的鉴别能力。

加大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督查力度

畜牧兽医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深入经营户进行监督和指导其建立健全验收、出入库管理、保管等相关制度。对不按规定建立制度、台账和仓储条件不规范的经营户,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发放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经营户,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不仅要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的监管,还要加大对养殖场户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对药房、养殖档案、兽药添加剂使用等情况重点检查,让养殖业主与技术人员从正规渠道购进兽药,并养成留存发票及购药凭证的习惯,在养殖中依照科学方法合理用药,严格按照休药期规定停止用药,通过实地指导提升其分辨违禁药物、假劣兽药、过期兽药的能力,提升其安全使用兽药的意识。

兽药监管执法人员要定期对养殖中使用的兽药使用情况进行检验,抽取兽药和畜禽产品样品进行质量检查、兽药残留等,并立即进行检测或送至指定部门进行检测,一旦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兽药质量需要兽药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化运营才能得到有效保障,这就需要执法和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协调配合。监管部门需要执法部门对违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执法检查提升兽药经营管理水平,执法部门又要依靠监管部门提供线索查处假劣兽药规范市场秩序。一是畜牧兽医、农业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对监督检查出的不合格、假劣等兽药逐级追查,查找源头,堵死生产和销售源头;二是设置专项补偿资金,对抽取的兽药实行有偿补助,提高经营户受检积极性;三是提高检测手段,改变抽检模式,由以前的指定品种改为随机抽检,提供质量安全的兽药产品。四是有效打击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结合“双随机”等工作任务,定期开展打击活动,彻底清除养殖投入品安全隐患,从根本上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兽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完善追溯机制

积极引导有意向的相关从业人员和企业,申报兽药生物制品的兽药GSP验收通过,目前全市无一家强制免疫疫苗经营企业,“先打后补”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苗销售市场需求强烈,鼓励取得生物制品销售的兽药经营企业取得强制免疫疫苗销售许可,保障规模养殖场疫苗采购需求。推行养殖方式健康化和标准化,积极培育养殖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精准科学用药,发挥辐射示范作用,推动标准化健康养殖。构建面向养殖主体的兽药购买使用查询系统,使养殖主体能够通过查询系统简单、快捷地查询打算购买或者已经购买的兽药的基本生产经营信息,便于研判兽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作者单位:甘肃省定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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