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李蒙)今年2月4日是“立春”日,“立春”是我国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立春过后,气温、日照、降雨开始趋于上升、增多,很多人认为立春是春天的开始,但对于大多数地方来说,立春只是春天的前奏,真正的春天实际上还没有到来。
据呼和浩特市气象局工作人员牛永梅介绍,根据《内蒙古气候区划》的气候分类,呼市地区的春季指上半年中候(5天为一候)平均气温5℃至20℃的时段,起始日期为候的第一天,终止日期为候的最后一天。元宵节当天,我市气温虽有回升,但最高气温1℃到5℃,最低气温-9℃到-13℃,夜间天气冷干燥,远远不能达到标准。
出暖花开的美景也是需要一定的气温条件的。由于呼和浩特所处的地理位置,一些落叶果树,如枣、柿、苹果和梨,须在日平均气温达5℃,土温在7℃至8℃时,经过10至15天,花芽才开始萌发。桂花、牡丹、杜鹃等花卉植物,其花芽形成后,又须经过一定低温时期才能在适温下开放。可见,花朵开放日期与开花前某一段时期内的气温条件密切相关。花朵发育后期或是发育成熟以后,如遇气温较高,就能加速开花过程。
牛永梅介绍,根据历年统计数据,北部武川地区常年入春时间(1981至2010年30年平均日期)为4月13日,中南部地区在3月26日至31日间,其中市区入春时间为3月28日。因此,“立春”并不代表气象学上春天的到来,立春后正是气压场转换时,冷暖气团均较为活跃,天气变化较大,经常“乍暖还寒”,阴晴不定。大风是常发天气,如果立春前一段时间降水偏少,则易出现沙尘天气;有时甚至会出现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