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刘芳)2月19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公告,拟对161家(其中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9家、基金会7家)区管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经查,这161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撤销登记。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向上述社会组织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可书面申辩主张权利。同时,征求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后,依法履行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相关程序,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据介绍,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动,已通过撤销登记、劝导注销、整合等方式,清理无效、低效社会组织1930家,维护了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优化了社会组织结构,提升了社会组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