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王英)3月23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治区人社部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旨在做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真正让企业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方便快捷少跑腿”。
众所周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将办事窗口前移,把政策送上门,当好企业“服务专员”。同时,助力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强化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储备,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此外要持续推进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打造便民服务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处处长张海涛表示,为企业设立服务专员,是全区人社部门转职能优服务的具体举措。把人社部门定义为企业的“服务员”、“店小二”,主动上门服务,企业需要什么、有哪些问题需要人社部门帮助解决,人社部门就做什么。围绕企业需求,人社服务专员要当好“六大员”。
当好惠企政策的“宣传员”。围绕国家、自治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领域出台的惠企便民政策,明确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办理条件、流程时限等要素,通过人社服务专员深入企业推进政策宣传解读,重点推动企业关心的稳岗补贴、技能提升、社保费减免缓降等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做好人社政策送达、举措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
当好企业用工引才的“服务员”。提前对接企业用工需求、缺工情况,人社部门第一时间服务保障,充分运用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平台和各级人社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跨区域劳务合作平台提供服务,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多形式的招工引才工作。
当好职业培训的“指导员”。指导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
当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当好人社服务的“代办员”。引导帮助企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提交业务,办理更多服务事项。
当好企业发展的“联络员”。定期对接企业,跟踪掌握企业需要人社部门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对人社部门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悉,《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围绕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共出台了10条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