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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打造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刘芳)3月27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今年,民政厅启动实施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专项创建2个市域、10个县域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实施百家“北疆示范社区”创建、百家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该工程旨在通过盟市、旗县“两级实验”促进城乡社区治理水平重点推进,以“双百行动”带动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实现整体提升,其中,“两级实验”正是民政厅推出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2.0版。

据了解,2021—2022年,我区先后开展的第一、二批自治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开辟了以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实验承接主体,通过“小切口深挖掘”的方式探索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堵点的实验路径,极大地调动了基层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探索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成果。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将实验主体从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扩大到盟市民政局,实验区范围也从县域拓展到市域。通过丰富实验模式,有力调动了盟市民政部门统筹民政领域资源参与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的积极性。

为切实增强各地实验区创建成效,民政厅对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从第一、二批每个实验区40万至50万元的支持标准,提升至市域实验区每个300万元、县域实验区每个100万元,实现了资金支持的升级倍增。与此同时,也对市、县两级实验区的创建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完成实验任务、形成实验成果,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社区治理经验模式和服务品牌,真正发挥实验破题、示范引领作用,还要注重点面结合,自主开展一定数量的实验区和“北疆示范社区”创建,指导相应数量的城乡社区完成能力提升,推动已达标城乡社区优服务、上水平,未达标城乡社区补短板、强能力。

此外,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把“双百行动”纳入评审标准,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增强实验区创建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区域化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实验区创建的含金量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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