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wb02版:呼和浩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6月1日起,我区全面实施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刘芳)5月29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满足广大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被列入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试点期限为两年。自今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全区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

据了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指男女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内蒙古户籍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可在全区范围内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但是,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暂不列入此次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