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wb03版:呼和浩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高考、中考期间“低慢小”航空器 未经批准禁止飞行

发现违反者可拨打110举报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安娜)5月3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今年高考、中考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未经批准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据了解,“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