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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发布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高考温馨提醒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杨志伟)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6月9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考前发布高考温馨提醒。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

打印准考证和违规处理办法。2023年高考准考证打印功能已于5月25日开放,请尚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尽快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完成准考证和违规处理办法打印。

熟知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打印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认真检查准考证上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立即联系高考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进行核实和更正;注意查看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仔细阅读《考生考试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要求和提醒内容。

备好考试文具。考试时,考生须自备考试所需的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削笔刀等文具,装入透明文具袋。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不得携带和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禁带物品。考试时,考生严禁携带(佩戴)手机、手表、金属首饰、书籍资料、小抄、草稿纸、电子设备、书包等物品进入考点,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配合做好安检。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45分钟到达考点,接受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和考场。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由于接受检查而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进入考点大门前,须将已经携带的手机、书包等禁止带入考点的物品提前交家长或老师等送考人员,再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第一次贴身检查。配备了安检门的考点,考生还需再接受安检门安检。检查通过后,排队进行身份验证和身体健康监测。验证通过后,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再次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第二次贴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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