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赵某带着驾驶证前去处理交通违法,可是办理业务的民警一扫他的身份证,发现他的驾驶证早在三年前就因醉驾被吊销。按理说,驾驶证吊销后,个人手中不该持有纸质版驾驶证。民警进一步询问了解情况,神色慌张的赵某一会儿说驾驶证是自己的,一会儿又说是错拿了熟人的,之后赵某想开溜,被民警拦了下来。自知无从狡辩,赵某交代了实情,他所持有的驾驶证是从熟人手中“借来”的。为了将驾驶证上的照片换成自己的,他把该驾驶证的塑封口撕开以后更换了自己的照片,然后拿到了复印店重新塑封了起来。因为赵某这样的行为属于涉嫌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交警将其移交至回民区公安分局攸攸板派出所。
回民区公安分局攸攸板派出所民警介绍,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件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影响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触犯刑法必将受到严惩。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使用或买卖变造、伪造的公文,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用以行使合法权利的重要证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相关身份证件,以防被违法人员不法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