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杨志伟)7月12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7月14日8∶00至16日18∶00,将完成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提醒考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注册和填报,动态排名录取不设分数线。
考生根据本人中考成绩、网上公布的市区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各录取分数段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和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与实时录取具体分段安排为∶
7月14日8∶00登录高中志愿填报网址,考生开始进行第一次“统招”志愿填报;
7月14日18∶00,考生完成第一次“统招”志愿填报;
7月15日12∶00,530分以上(含530分)考生结束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
7月15日14∶00,500分(含500分)—530分(不含530分)考生结束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
7月15日16∶00,470分(含470分)—500分(不含500分)考生结束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
7月15日18∶00,440分(含440分)—470分(不含470分)考生结束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
7月16日12∶00,410分(含410分)—440分(不含440分)考生结束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
7月16日14∶00,380分(含380分)—410分(不含410分)考生结束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
7月16日16∶00,350分(含350分)—380分(不含380分)考生结束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
7月16日18∶00,350分以下(不含350分)考生结束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 参加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的考生必须于7月14日18∶00前完成志愿填报,如考生未能按时完成操作,将视为考生放弃第一次“统招”网报志愿。未参加第一次“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并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可参加“分招”网报志愿与实时录取。已通过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分招”录取和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
高中招生录取具体信息请参阅《2023年高中招生网上志愿填报指导手册》。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招科咨询电话:3390487,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3390484,新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3690899,回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 3993003,玉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 5958815,赛罕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665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