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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警方告破 27年前特大杀人放火案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宛静)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新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组成的专案组,经过精心梳理、缜密侦查、合成研判,于7月12日成功将潜逃27年之久的命案犯罪嫌疑人史某在山东省某市抓捕归案。至此,历经27年,在数代刑警的接续攻坚、不懈努力下,“1996.9.24”新城区特大杀人放火案终于成功侦破。

1996年9月24日6时30分,新城区某酒店八楼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放火案,造成1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杀人放火后逃离。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但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案件一直未能侦破,嫌疑人一直无法查实。今年3月以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新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共同组成专案组,部署推进命案积案攻坚工作,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排查出数条新线索,再次翻开那些尘封的卷宗,从案件最初的起点重新展开调查。经过大量排查走访,查阅陈年档案资料,对该案发现场进行梳理还原,最终成功锁定当年实施杀人放火案的犯罪嫌疑人史某。7月12日,民警锁定了目标,远赴山东省某市将史某成功抓捕归案。

面对审讯,犯罪嫌疑人史某交代,他时任某公司业务员,在生意上欠下聂某和李某二人共计三万元钱,被多次催要,产生怨恨。为了躲避债务便心生邪念,准备好汽油,打算在两人住宿酒店时放火烧死两人。1996年9月24日6时30分,犯罪嫌疑人史某前往案发的新城区某酒店内,将提前携带的汽油浇在酒店八楼走廊的地毯上点燃,造成楼内起火。作案时,被服务员刘某某撞破,刘某某看见起火后呼喊,史某便对其痛下毒手,将其杀害,随后迅速逃离现场。史某以为这样就可以不必偿还债务,万事大吉。 殊不知,此后27年的逃亡生活让他日日心惊胆战。 “犯了罪就和欠了债一样,迟早得还。”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史某满心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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