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杨志伟)7月17日晚,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公告,本科一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7月18日14时开始,15时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5时30分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5时发布第一次统计数据,19时发布最终统计结果。
本次网报志愿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网上填报志愿条件:考生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次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16时,55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17时,500分至5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18时,450分至4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19时,450分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本次填报志愿所用招生计划见“填报志愿专栏”中的“本科一批第二次网报计划统计(网上填报志愿专用)”。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如有退档,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顺延投档。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个别院校有最低录取分数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次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专业备注相关要求。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