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杨志伟)7月21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公告,本科一批B第一次网报志愿7月22日9时开始,10时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时30分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本次网报志愿科类:文科、理科。部分本科一批剩余计划第五次(最后一次)填报志愿同时在本批次进行。
网上填报志愿条件: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须满足下述条件:少数民族学生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其投档分须达到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80分;少数民族学生可填报民族班志愿,其投档分须达到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40分;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定向招生志愿,其投档分须达到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20分,但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分达到相应科类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具有2023年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相关条件的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或民族班,但只能择其之一报考。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11时,600分及以上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12时,550分至599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13时,500分至549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14时,500分以下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