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安娜
市民李女士和张某于2018年结婚。婚后张某沾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自2019年至2022年,张某瞒着李女士分10余次向赌友借款共计20余万元。因为沉迷赌博,张某对家庭不管不问。2022年12月,妻子李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张某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张某提出自己欠款20余万元系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李女士分担。那么,张某所欠的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女士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吗?
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本案中,张某所欠的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是否有夫妻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有,则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则需要进一步考虑下一个方面。二是是否有夫妻共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果有,则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则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案例事实,李女士与张某在举债之前并未产生共同借债的合意,并且张某的赌博行为亦没有为家庭生活带来任何利益。因此,应当认定该赌债为张某的个人债务。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防止债权人利用债务人的赌博恶习侵害债务人配偶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张某所欠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女士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