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云艳芳)近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业务办理,落实“租购并举”的工作要求,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按月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提取业务进行优化,此类提取业务更加便捷。
按月租房提取的办理条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含配偶)且租赁住房的,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或账户冻结等情况的。
提取时限:每月可办理一次,每次需间隔30天。已办理按年租房提取的,与上次按年提取间隔不少于360天,可选择按月提取。
提取额度:市中心、铁路服务部每人每月可提取1167元,旗县服务部每人每月可提取834元。
办理流程:线上渠道办理时,提取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公积金App、爱青城App、蒙速办App办理“按月租房提取”业务。录入本人一类银行卡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提取金额将转入职工银行卡中;线下柜台办理时,需提取人提供所有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提取业务,前往大厅叫号办理。
办理材料: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原件(含配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一类银行卡原件。
提前退休提取的办理条件:缴存职工在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退休情况,个人公积金已足额缴纳且已办理封存,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或账户冻结等情况的。
办理材料: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办理流程:线上渠道办理时,退休职工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公积金App、爱青城App、蒙速办App办理“提前退休提取”业务,需拍照上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录入本人一类银行卡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公积金余额会全部转入职工银行卡中;线下柜台办理时,退休职工需携带所有材料前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
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提取办理条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含配偶)且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或账户冻结等情况的。
提取时限:每年可办理一次。与上一次按租房提取,间隔时间不小于360天。
提取额度:不超过租金支付凭证金额。
办理材料: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租金支付凭证原件;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原件(含配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一类银行卡原件。
办理流程:缴存职工(含配偶)提供缴存地房屋套数查询证明、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租金支付凭证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一类银行卡原件,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提取业务,前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叫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