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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 惠企业 公开听证助小微企业轻装前行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徐达明)9月18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他们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用20天左右的时间,不仅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必要的监管工作,也让赛罕区人民法院完成一起强制执行的案件,同时让一家豆腐生产企业获得了新生。

2023年8月初,一家豆腐合作社的企业负责人孟经理来到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向工作人员说道:“我们豆腐合作社生产的酸浆豆腐,一块儿利润不过几毛钱,十几万的罚款确实吃不消。公司账户被冻结,几十名工人的社保缴纳也受到了影响,接下来可能面临破产。我们来申请监督,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原来,早在2021年8月份,经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孟经理开办的农业合作社生产的一款豆腐产品大肠杆菌超标,市场部门对其开出了罚款8.5万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该豆腐合作社没有按期缴纳罚款,市场监管部门经催告后,对其加处罚款8.5万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6月,赛罕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对该豆腐合作社强制执行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1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该合作社的账户。直到此时孟经理才发现,账户被冻结,资金无法周转,合作社经营难以为继。

收到孟经理申请的《执行监督申请书》后,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开通了涉企绿色通道,立刻启动了调查核实,经过办案人员现场调查,孟经理的豆腐合作社位于托克托县新营子镇某村一个大院子里,面积虽然不大,但是生产设备齐全,合作社雇佣了几十名员工,带动了村民就业。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后,孟经理的豆腐合作社积极进行整改升级,细菌超标问题已经解决,可是罚款却成了企业沉重的负担。

今年8月23日,针对能否减免对该合作社加处的罚款,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除听证员外,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上,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主要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该豆腐合作社阐述了申请减免加处罚款的理由,市场监管部门介绍了案件处理过程并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围绕豆腐合作社的整改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问题进行了询问。经评议,全体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该豆腐合作社免除加处罚款。会后,结合听证会意见,在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该豆腐合作社和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和解协议,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免除8.5万元的加处罚款。协议签订后,办案人员随即带领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递交和解协议,赛罕区人民法院也同步解封了合作社的账户和资金。目前,该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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