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杨志伟)根据相关要求,自治区实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目前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开展。
注册范围包括: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注册范围外的其他教师资格证持有人不参加此次定期注册。
注册条件为: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被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首次任教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人员须在申请注册前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