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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使用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马妍)连日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俗称“生物油”,主要成分为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若闪点≤60℃,属于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不宜在封闭空间中使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

检查中,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餐饮场所使用的醇基燃料是否有供应配送合同、供应商相关证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使用的灶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燃料购进是否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存储容器和使用环境是否安全,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督促使用醇基燃料的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就醇基燃料的安全常识向各经营业主进行了讲解。

截至目前,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使用醇基燃料的经营户132家,其中有4家已改为液化气,有个别经营户存在安全操作规程未张贴或未悬挂于使用场所醒目位置等不规范行为,已要求整改。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对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使用,有效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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