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wb02版:呼和浩特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线上+线下”双驱动 构建“1+8+N”活动框架

跨年惠民活动丰富多彩 让您乐不停嗨不够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马妍)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2024年跨年迎新惠民消费季媒体通气会上获悉,在2024年即将到来之际,为更好地满足市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市场活力,我市将于12月22日正式启动“乐享消费·惠购青城——呼和浩特市2024跨年迎新惠民消费季”活动。据了解,本次活动按照“活动+政策”双刺激、“线上+线下”双驱动、“政府+银行+企业”齐发力的思路,构建“1+8+N”(即:“1”批惠民消费券、“8”项主题活动、“N”场地区特色活动)活动框架,为全市人民度过喜庆祥和、欢乐愉悦的节日送上一份大礼包。

“1”批惠民消费券 让消费者乐不停

从12月23日开始,政府、商家、银行共同出资,聚焦百货零售、餐饮、家用电器等重点消费领域,以元旦、春节、元宵节三大节日为时间节点,分三轮滚动发放政府惠民消费券、银行和平台企业专项券。

第一轮发放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5日,第二轮为2024年1月20日至2月16日,第三轮为2024年2月24日至发完为止。其中,政府惠民消费券包括百货零售、家用电器、餐饮美食等三种券,市民可通过银联“云闪付”、电信“翼支付”和美团App抢券,也可下载登录爱青城App、青橙融媒App、奔腾融媒App跳转领取消费券;银行专项消费券包括内蒙古银联、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蒙商银行、邮储银行、内蒙古银行、浦发银行等场景立减券、满减券、折扣券等,市民可通过相关银行公布的申领渠道参与活动;企业专项券包括美团餐饮满减券、电信手机优惠券,抖音POI配券、支付宝随机立减红包等,市民可通过相关企业公布的抢券或申领渠道,尽享消费补贴优惠。

“8”项主题活动 让市民嗨不够

以各类消费让利活动为元旦、春节、元宵节三大传统节日增彩添色,让市民得实惠、市场增活力,营造浓厚节日消费氛围。

一是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月1日,举办“夜耀北疆·跨年青城——新华广场跨年狂欢夜”主题促销系列活动,聚焦中山路商圈,推出狂欢夜红包雨、“36小时不打烊”、大奖连环抽、打折狂欢夜、“幸福树”网红打卡等促销让利活动。二是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0日,开启“心动呼和浩特——抖音系列活动”,推出线上“心动优惠券”“心动直播间”“心动主会场”“心动达人”“热点话题”等板块,以及线下“心动商圈”“心动美食”“心动市集”等活动。三是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上旬,“无羊不欢——2024内蒙古羊肉市集”开街,设置“好羊肉”原食材异形打卡装置,现场品鉴售卖、评价打卡,推荐内蒙古“好羊肉”。四是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组织“跨年迎新·全民乐享——2024百企千店大促销活动”,围绕百货惠万家、美食嘉年华、家电焕新购、新车过大年、加油享优惠等5大主题,百企千店推出满减打折、品牌让利、消费返券、单品补贴、高铁票兑换购物券等优惠活动。五是2024年1月18日至2月8日,上线“云上惠选·欢购青城”2024呼和浩特网上年货节”,设置年货让利销、本地农产品专销等板块,推出乳制品、餐饮美食、生活家电、文旅产品等200多种生活类商品低至七折、满减打折、限时秒杀等专享特惠。六是2024年1月24日至2月5日,举行“年货盛典·潮品到家——第七届呼和浩特年货博览会”,聚焦年货年味,设置特色商品、年货食品、年夜饭和预制菜等10个展区,推出助农直播带货会、新春福袋大放送、年货超级秒杀等线上线下系列年货大集活动。七是2024年1月15日至2月25日,开展“品青城味道·享春节好礼——呼和浩特2024春节美食嘉年华”活动,发布呼和浩特美食地图,推荐青城“八大美食街”“十大烧卖店”“八大红酒品鉴店”“30道青城美食”,联动餐饮企业推出“年夜饭大礼包”“优惠套餐”等活动。八是2024年1月27日至2月5日,启动“第七届内蒙古非遗年货节”,邀请传承人展示传统技艺,举办年节装饰展、服饰配饰展、非遗文创展,开展非遗歌舞表演等活动,扩大非遗年货影响力。

“N”场地区特色活动 惊喜送不停

为满足元旦、春节、元宵节三大传统节日市民消费需求,各旗县区以商圈、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旅游景区、文体娱乐、网红打卡地等场所为载体,以文化为驱动,以旅游带人流,以商业促消费,推动文旅商深度融合,打造心动商圈、特色街区、时尚空间、夜游体验、文旅潮玩、冰雪运动等多元化、多场景、多场次系列地区特色活动,为广大市民送优惠、送惊喜,让市民尽享吃喝玩乐购消费盛宴。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