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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起,我市城区启用一批电子警察

本报讯(记者 徐达明)1月2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首府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我市对城区道路及公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已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月14日零时正式启用。

本次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如下:一、在单向行驶路段,对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28处42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二、在二环快速路,对驾驶机动车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8处16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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