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wb02版:呼和浩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请查收!春节期间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本报讯(记者 安娜)为保障广大群众餐饮安全,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餐饮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各类餐饮单位增强防范意识,确保餐饮安全。

首先,在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的餐饮单位。注意查看餐饮单位相关证照和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情况,观察餐饮具是否清洗洁净,点餐时问清菜品价格、份量谨慎选择,合理膳食。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菌(冷冻、干制)等高风险食品,慎饮自制泡酒及散装白酒、预防误食醇基燃料中毒,禁止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注意辨识食物的颜色外观和组织形态是否异常、是否有异物和异味、是否变质。

在网络订餐时,要选择在平台上公示经营资质、店面环境和菜品内容等真实信息的餐饮单位,尽量不订购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需要提醒的是,不论在外就餐或是网络订餐,都应当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点餐,主动践行“光盘行动”,防止餐饮浪费;建议聚餐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文明用餐;消费者在餐饮单位消费时,应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出现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提醒广大餐饮单位,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原料采购应从合法、稳定渠道采购食品原料,认真履行查验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包含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不得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无小作坊备案登记的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酒水进入聚餐场所。春节期间还要加强员工责任意识培训,严防酒后上岗、疲劳上岗等现象,避免食品制作过程中误操作引发的食品安全隐患。严格留样管理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宴席,应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种样品留样不少于125g、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还应当严格履行告知义务,菜品价格、份量应在点餐时告知消费者,不得有隐瞒、欺骗、诱导等行为。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