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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姐弟坠亡案两名凶手被执行死刑

1月3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姐弟坠亡案两名凶手张波、叶诚尘执行了死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死刑复核一案作出裁定,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张波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被告人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2月,张波与妻子陈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张某甲(被害人,殁年2岁)由陈某某抚养,儿子张某乙(被害人,殁年1岁)由张波抚养至6岁后归陈某某抚养,张波分期向陈某某支付80万元抚养费。叶诚尘知晓离婚协议内容,仍将张某甲、张某乙视为其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和以后共同生活的负担。为此,二人多次共谋杀死张某甲和张某乙,并决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之后,叶诚尘多次催促张波作案,不断催促、威逼张波动手杀人,并给张波限定最后时限。2020年11月2日下午,张波趁其母亲外出之机,将在15楼家中次卧室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的双腿抱住掀出窗外,致张某甲、张某乙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波、叶诚尘地位作用总体相当,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各自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张波、叶诚尘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张波、叶诚尘死刑。 (周闻韬)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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