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安娜 徐达明)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更好地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树立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发布3·15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一、消费购物要理性。商家促销手段繁多,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避免冲动购物,购物前考虑是否真正需要,购物时货比三家、三思后行;谨防售后服务缺失,购物时尽量选择有固定销售场所的正规商家,仔细查验商品外包装,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明确品牌名称、厂名厂址、“三包”期等。线上购物要到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对促销商品详细了解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防止商家非正常砍单行为,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等相关证据。
二、微信购物要警惕。近年来,微信购物越来越普及,因为其便捷性,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首先微信购物缺乏第三方担保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这意味着一旦钱款进入对方账户,对商品的售后服务就缺乏了约束力。消费者应多搜集商家的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产品来源等,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迅速联系到商家。其次,微商通常没有实体店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主要依赖于微信聊天,因此消费者在购物前应尽可能核实商家的信息,避免被不良商家欺骗。此外,还应警惕虚假交易、货不对板、海外代购诈骗等陷阱,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宣传,更不要贪图便宜。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核实商品信息,包括品牌、型号、产地等,确保所购商品符合自己的需求。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被不良商家利用。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付款截图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合法维权。
三、预付卡消费要慎重。消费者要审慎了解商家的资信情况,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续费时间不宜过长,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预付卡的有效期限、优惠承诺、使用范围、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信息。消费者要理性充值,对于“充多少送多少”“高额返现”等形式诱导消费者充值的,要结合商家的信誉度、消费者自身经济能力和消费需求等综合考虑,建议不要一次性充值较大金额。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应核实经营者的注册信息,查验发卡企业是否在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签订协议时查看合同有无不公平条款,谨慎办理大额预付消费卡。
四、保健食品消费要清醒。不要轻信“免费体验”“免费讲座”等活动的检测数据;购买保健食品、器械时要注意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都有批准文号,没有批准文号的绝不购买;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病功效,且保健食品并非人人适用,因此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必须根据自身状况,切勿听信商家宣传而盲目购买。如有消费纠纷或者欺诈行为,立即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汽车消费要明白。购车前要深入了解购买的车辆性能、售后服务条款等内容,和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如有特殊承诺,可以要求经营者在消费票据上做备注或写入合同。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说明书或宣传资料相符,若存在问题,要及时提出。收好与“车辆三包”相关的随车资料,以便保障售后服务。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汽车时,要认真全面了解二手车辆信息,要找专业验车师对车辆进行仔细察验,并向保险公司查询车辆事故理赔情况,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六、购买外卖要当心。外卖方便快捷,但见不到制作的环境及过程,外卖也存在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订餐时,需要注意认真查看商家网上公示的证照信息,确保避免误购非法加工的食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量少订购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易变质食品,不订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外卖后,首先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与订购的餐食是否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确认无误后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此外,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的习惯,当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12315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