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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 接连救助两只国家级保护动物

本报讯(记者 安娜)接连两天,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行动又在我市上演。这是首府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自然环境保护宣传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力度,使得人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形成了人人参与构建和谐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

3月12日,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接到一位热心市民报警,称在金桥开发区附近发现了一只头顶长着金色羽毛的鸟,看样子像是受了伤,请求帮助。民警赶到现场,初步判断该鸟为野生鸟类后,将其小心翼翼放进纸箱,然后立即送往呼和浩特市动物园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经工作人员辨认,这只受伤的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麦鸡。

3月13日,回民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居民李先生报警,称在呼钢东路附近的草丛边发现一只行动不便的小鸟,疑似野生保护动物,为避免来往车辆对小鸟造成伤害,他已经将小鸟保护了起来。民警赶到现场辨认出这是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太平鸟。经初步检查,这只太平鸟没有明显外伤,但精神状态不佳,无法正常飞翔。于是,民警立即将其送往回民区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3月14日下午,记者了解到,两只获救助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均无生命危险,正在接受专业人员救治,待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被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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