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达明)4月16日,记者从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不仅吃“霸王餐”、洗“霸王浴”,还按“霸王摩”、坐“霸王车”的寻衅滋事案。
2023年11月11日,白某某先后在赛罕区某烧烤店内吃饭消费90余元、在某洗浴店内洗浴按摩消费2900余元,均以没钱结账为由拒不支付,商家遂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自2020年9月以来,白某某明知自己身无分文,无任何支付能力,仍然多次到新城区洗浴中心、金川开发区米线店、小黑河镇理发店及饭馆等场所吃喝玩乐进行恶意消费,吃“霸王餐”、洗“霸王浴”、按“霸王摩”,同时还坐“霸王车”,未支付费用累计达3000余元,但白某某仍然屡教不改、疯狂作案。而最近一次,白某某刚刚从拘留所释放,便又就地“重操旧业”。
为充分打击犯罪,切实维护百姓利益,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考虑案件特殊性,结合涉案事实、次数等情节,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取证,确保被害人无遗漏,以便后续帮助被害商家追偿经济损失。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不懈调解及侦查机关的积极配合下,截至审查起诉时,已经帮助部分被害商家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目前,该案已起诉至赛罕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