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晨)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级评估。
分级评估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对应年检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A级标准是评估总分85-100分;B级标准是评估总分75-84分;C级标准是评估总分60-74分;D级标准是评估总分60分以下。
此次评估范围是本市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参评时在有效期内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内容为2023年度培训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具体由党建工作、机构治理、安全生产、办学资源、教学管理、办学效益和特色创新等7项指标组成,总分100分。评估工作的流程分为学校自评、实地评估、会议研究,各旗县区人社部门完成分级评估工作后,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会议听取评估情况汇报,研究确定分级评估结果,并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