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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消协发布消费提示



本报记者 安娜 通讯员 徐志琴

近期我市即将举办多场大型文娱演出活动,为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持续扩大,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发布消费提示。

1选择正规合法购买渠道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票时,要仔细甄别网站和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尽量选择活动主办方授权的正规购票渠道;提交订单时要仔细阅读票务细则,对于票务平台规定的退票期限和限制性要求要了解清楚;订单生成后要保留好网站订票信息,不要轻信不明来源售票,切勿点击不明链接,勿扫不明二维码,以免因假票、虚假宣传、诈骗等不法行为受到损失。

2外出就餐注意食品安全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注意“舌尖上”的安全,树立文明健康的饮食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干净卫生的餐厅就餐,不要食用“野味”和未加工处理的“生鲜”食品。就餐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文明安全就餐;结账时,注意核对价目表和就餐清单,做到明白消费。购买食品时要选择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的食品,并按照说明保存和食用。另外,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从自身做起,持续做制止餐饮浪费的“先行者”。

3合理安排住宿酒店

消费者在住宿时尽量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酒店、民宿,在预订之前可以先与酒店提前确认房型、价格、需要的房间数量等基本情况,确定各方面条件都符合自身需求后再下单。办理入住时,注意查看酒店大堂明码标价公示,核对房型、检查室内设施,有问题要及时提出。如因个人原因确需取消已预订房间的,可与第三方平台或酒店积极沟通,尽量避免损失。

4消费纠纷留证据

购物凭证是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后,依法维权的重要证明。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本着合法、正当、公平原则,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维权热线12315。同时,也呼吁广大商家诚实守信、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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