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安娜)在对收购回来的的二手电动自行车进行私自改装过程中,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最终导致一电动自行车经销部起火,多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成“空壳”。所幸,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7月1日,记者了解到,私自改装的男子因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6月23日15时48分,玉泉区清泉街一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铺起火。接到报警后,辖区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最终将火扑灭。此后,经玉泉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现场进行勘验后发现,该电动自行车经销部的工作人员段某在对收购的二手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过程中,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玉泉区公安分局兴隆巷派出所对违法人段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呼和浩特消防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使用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