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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1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 于亚军)9月1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因存在违反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呼和浩特市医保部门对1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将不予支付。

据介绍,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医保部门先后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发现103家医药机构存在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超药品目录限定范围用药、项目与性别不符、超量售药、提供数据不真实、库存不符等违反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目前,已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100余家,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将不予支付。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如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市医保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471-2949251、0471-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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