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wb04版:呼和浩特·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离异家庭上演“夺子大战”

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

本报讯(记者 安娜)因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离异家庭时有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抢夺、藏匿等“夺子大战”。10月9日,记者了解到,新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后藏匿未成年子女的侵害人格权纠纷案件,并在该案办理中发出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行为,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婚生子的合法权益。

白女士与李先生于2020年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婚生子小刚(化名)由白女士抚养,长期定居于北京。李先生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但常年在银川市居住。2024年6月,李先生以探望为由将小刚从白女士处接走后拒绝送回,白女士多次联系李先生并寻找孩子,但李先生均拒绝告知小刚的现状和居住地。由于小刚的幼儿园已经开学,且正处接种疫苗期间,白女士认为李先生的行为已经影响了孩子的就学和疫苗接种,情急之下将李先生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白女士享有的对婚生子小刚的抚养权,停止藏匿小刚。

新城区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经审查后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权,父母任何一方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者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该案中,李先生在接走孩子后存在拒绝告知白女士婚生子小刚具体住址、藏匿阻止双方接触等行为,属于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侵害,遂依法作出裁定:李先生立即停止侵害白女士享有的对婚生子小刚的抚养权,应当如实告知申请人白女士婚生子小刚的具体住址并配合其接回小刚。

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人格权侵害禁令是一种临时性的保护措施,是行为人行为上正在或即将实施侵害申请人的人格权,在行为和时间上具有紧迫性,在后果上如不及时制止将受到难以弥补的伤害,并非是解决父母双方关于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的全部问题,相关问题应通过普通民事诉讼解决。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